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终止对纵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在此之前,2023年9月21日,纵目科技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纵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申请》(纵目科技字4号)和《关于撤回纵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泰联合字257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纵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据悉,纵目科技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3,21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资200,000.00万元,用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东阳智能驾驶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资料显示,纵目科技是主要从事汽车智能驾驶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科技企业,已形成从算法软件到系统硬件,从智能驾驶控制单元到多种智能传感器的全产品布局,能够为整车厂商提供由智能驾驶控制单元、摄像头、超声波传感器、毫米波雷达等硬件及配套软件和算法集合而成的智能驾驶系统。
目前,该公司具备L2级别自动泊车辅助功能的产品在近二十款车型上实现量产,年出货量超过10万套,在国内自主品牌融合泊车市场占有率超过10%,并在多个专业赛事中摘得冠军。在高级别自主泊车领域,是业内少数较早获得整车厂商L4级封闭园区低速智能驾驶量产项目的供应商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纵目科技控股股东为香港纵目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纵目科技22.17%股份。
纵目科技实际控制人为RUI TANG,其一致行动人为李晓灵。RUI TANG通过Zongmu Technology持有香港纵目100%股权,间接控制纵目科技22.17%股份,并通过上海浩目、上海纵目分别控制纵目科技1.92%和1.31%股份;RUI TANG的一致行动人李晓灵为宁波纵目、宁波天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纵目和宁波天纵分别控制纵目科技6.35%和1.56%股份。综上,RUI TANG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纵目科技33.3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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