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规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发卡营销,信用风险控制,资金流向,分期业务,合作机构,用户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向社会征求意见7个月后,《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落地。
日前,为规范信用卡业务,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提高信用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上述通知。
《通知》共八章三十九条,分别从发卡营销行为,信用管理,分期业务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对信用卡业务进行了规范。
同时,《通知》规定,过渡期为文件实施之日起两年股票业务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并按照《通知》要求在六个月内完成业务流程和系统改造转型后新增业务应符合本通知要求
这一新规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发卡营销,信用风险控制,资金流向,分期业务,合作机构,用户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用卡行业资深人士郑东认为,这是监管部门主导的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被迫变革
市场饱和风险凸显。
信用卡业务需要规范。
最近几年来,在经济增速换挡和金融监管趋严的双重背景下,银行传统的公司银行业务面临瓶颈,多家银行开展零售转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信用卡业务是商业银行零售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卡方面,央行今年4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信用卡和借记卡全国存量已达8亿张,人均持卡量达到0.57张2015年至今,发卡量接近翻倍
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居民消费的增长和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可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信用卡产业的发展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和风险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目前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存量经营阶段虽然2021年信用卡数量达到8亿张,比2020年增加2200万张,但增速和增量已经连续四年下滑
郑东同意这一点从信用卡业务的实际发展过程来看,市场已经饱和,获客难成为发卡银行面临的难题发卡难的背后,还涉及到信用卡业务发展20年来积累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信用卡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信用卡业务所涉及的各方主体责任,权利和义务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指导
关于信用卡业务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与信用卡业务最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2011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很多法律法规并不适合当今信用卡市场的实际情况。
此外,在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消费者投诉通报中,信用卡业务早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对此,曾刚分析,一方面,这项业务客户基础广,交易量大,但另一方面,由于价格信息不清晰,关键要素不明显,收款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很容易被客户投诉
近一段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淡薄,风险管控不到位,侵害客户合法权益迫切需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加强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银监会和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谈到《通知》出台的背景时这样表示
改变粗放的发展方式
严格控制长期睡眠卡的比例
曾几何时,一张桌子上放着一叠银行信用卡的信息和一张信息填表,各大超市门前活跃着工作人员向路人推销信用卡业务的情况如今,这种情况虽然不多见,但上述做法带来的风险已经暴露无遗比如,发卡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偏重于拉新,忽视了对老客户的管理,一人多卡现象普遍,但只用一两张,很多都卡在深度睡眠中
曾刚还指出,从战略角度来看,最近几年来,多家银行机构都在积极向零售转型,信用卡作为资产类业务,被普遍视为突破口和重点但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单纯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等指标作为考核的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导致业务短板
对此,《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加强睡眠信用卡的动态监控和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活跃客户交易,透支余额和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在任何时候占本机构发卡总量不超过20%,具有附加保单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此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卡,未来,银保监会将动态下调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的限额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较低水平
通知中要求,不得再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份额作为考核指标首次要求降低睡眠卡比例,即督促发卡银行以盘活现有用户为重点,改变‘重吸引新客户,轻留存’的经营意识董伟认为
此外,信用卡的多重信用一直是影响信用卡业务风险的首要问题在郑东看来,其根源在于跑马圈地的经营理念
对此,《通知》还明确要求,银行应合理设定单个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本机构全部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扣除客户在其他机构的累计授信额度。
规范信用卡利息收费
定义现金分期业务的上限。
这张信用卡从去年到现在一直在给我自动扣手续费,银行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办卡的时候没有选择分期这是银行的‘陷阱’吗希望银行给我一个说法有用户在某平台反映
分期业务一直是信用卡业务中套路较多的领域,也是用户投诉的重灾区。
信用卡分期业务为部分消费者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消费分期或还款分期缓解了一定的资金压力但发卡行在推广信用卡分期业务时,也需要考虑用户的心态,详细告知对分期业务有刚性需求的用户,而不是一味强调分期‘便宜’的想法特别是有些用户是分期的,没有分期业务董伟说
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银监会在解读《通知》时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利息和费用水平披露不明确,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实际使用成本模糊,账单分期起点设置过低或无起点不合理,未经客户自行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 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的使用成本,甚至加重了客户的利息和手续费负担。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规范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每笔分期业务应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除《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外,已经分期的资金余额不得再次分期,不允许为分期业务提供最低还款额服务,不允许默认只提供或勾选一次性收取全额分期利息的选项。
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计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通知》强调
同时,对于目前行业关注的现金分期业务,《通知》明确,客户确需办理现金垫款业务分期还款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兑换货币,期限不超过两年。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规范催收行为。
围绕群众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通知》做出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明示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对全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实施统一的资格认证,提前发放证书并向客户展示,必须严格向客户公布投诉渠道,根据投诉数量提供充足的岗位人员等资源,要严格执行客户数据安全管理,通过自己的渠道收集客户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催收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
在郑东看来,《指引》对信用卡业务引发债务问题所涉及的催收行为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也是首次针对信用卡催收业务提出加强行为管理和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许多发卡银行也开始采取行动但《通知》的出台,以及部分发卡银行信用卡业务出现问题后,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也提醒发卡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进行必要的变革他们必须改变过去粗放式发展的思想,把握信用卡市场的变化,重新确立新时代的业务发展目标和策略
信用卡业务新规则的靴子已经落地对于一些发卡银行来说,拥抱变化比观望要好董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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