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河北省将通过一卡通方式,把一次性补贴11.06亿元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种粮农民来说,要持续提高生活水平,首先要稳定粮食生产。然而,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当前种粮比较效益偏低,为了过上更加宽裕的生活,很多农民会选择到城市务工增收。
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约定,由市县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种粮农民来说,增加收入主要有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和保障性收入等途径。种粮收入是广大农民增加经营性收入的重要一项。这也是农村地区出现粮食生产副业化,兼业化倾向的重要原因。。
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合同约定补贴为原承包者的,可采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农民受益
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次性补贴发放依据是小麦,玉米,大豆和水稻等粮食作物2022年实际播种面积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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